
魯招考〔2021〕14號
各市招生(考試)院(中心、辦公室),有關(guan) 高等學校:
為(wei) 做好我省2021年春季高考技能考試(以下簡稱“技能考試”)工作,保障技能考試平穩順利進行,現將有關(guan) 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技能考試各專(zhuan) 業(ye) 類別主考學校
2021年技能考試分為(wei) 18個(ge) 專(zhuan) 業(ye) 類別,由30所高校作為(wei) 主考學校。主考學校及承擔的考試類別如下:
二、技能考試時間安排
今年技能考試安排在4月8日—13日進行,各類別具體(ti) 考試時間由主考學校自主確定。考生於(yu) 4月6日起登錄我院招生考試信息平台(https://wsbm.sdzk.cn)自行打印“2021年春季高考技能考試準考證”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各主考學校要統籌疫情防控和技能考試工作,落實主體(ti) 責任,成立考試和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,由主要負責同誌擔任組長,全麵負責考試組織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、協調實施、應急處置。要接受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(指揮部)的領導,與(yu) 當地有關(guan) 部門建立協調聯動機製。要結合實際製定考試方案、疫情防控方案、應急處置預案和輿情應對方案等,確保考試期間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(ti) 健康。
(二)嚴(yan) 密組織實施。各主考學校要遵循公平公正、科學合理、安全高效的原則,統籌協調職能部門,明確工作職責,完善製度措施,科學製定方案,周密組織實施。要增強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,對標對表國家教育考試要求,全麵排查、整改工作環節上的薄弱點和風險點,切實將技能考試工作做實做細,確保整個(ge) 考試的每一個(ge) 環節、每一個(ge) 崗位都有人負責、有人監管,做到責任落實到崗、落實到人。要增強應急處置能力,牢牢把握考試工作的主動權,立足於(yu) 有問題早發現、早化解,妥善處置考試過程中各類安全隱患。
(三)強化監督檢查。主考學校要完善考試督查製度,嚴(yan) 格落實考試招生“陽光工程”各項要求,嚴(yan) 肅工作紀律,狠抓考風考紀,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。要加大對報名、考試、評分(評卷)等關(guan) 鍵環節的檢查力度,通過視頻監控、實地抽查和巡視檢查等多種方式加強監管,堅決(jue) 預防和製止替考及其他作弊行為(wei) 。對被認定有違紀作弊行為(wei) 的考生,按規定做好考場記錄並形成書(shu) 麵材料上報,由我院依規對違紀作弊考生進行處理。
(四)提高服務水平。各主考學校要及時通過學校官網向考生公布技能考試的相關(guan) 要求和注意事項。在考試前公布谘詢服務電話,安排專(zhuan) 人接聽,耐心答複考生提出的問題。要妥善處理考試過程中的各種問題,及時回應考生質疑,將問題解決(jue) 在考場之中。要細化服務措施,提供飲水、引導、谘詢等方麵的服務便利,給考生提供一個(ge) 既嚴(yan) 肅又溫馨的考試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