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東省教育廳:職業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動計劃
山東(dong) 省教育廳
關(guan) 於(yu) 印發山東(dong) 省貫徹落實教育部
《職業(ye) 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動計劃
(2015-2018年)》實施方案的通知
魯教職字〔2016〕3號
各市教育局,各高等職業(ye) 院校:
為(wei) 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《職業(ye) 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動計劃(2015-2018年)》(教職成〔2015〕7號印發,以下簡稱《行動計劃》)及《山東(dong) 省人民政府關(guan) 於(yu) 貫徹國發〔2014〕19號文件進一步完善現代職業(ye) 教育政策體(ti) 係的意見》(魯政發〔2015〕17號)精神,推動職業(ye) 院校以強化教育教學管理為(wei) 重點,全麵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(guan) 政策、製度、標準和要求,不斷提高管理工作規範化、科學化、精細化水平,加快實現學校治理能力現代化,我廳結合各市教育局、各高等職業(ye) 院校報送的實施方案,研究製定了《山東(dong) 省貫徹落實教育部<職業(ye) 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動計劃(2015-2018年)>實施方案》,現印發給你們(men) ,請結合各自實際,認真貫徹執行。
山東(dong) 省教育廳
2016年1月26日
山東(dong) 省貫徹落實教育部《職業(ye) 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動計劃(2015-2018年)》實施方案
一、突出問題專(zhuan) 項治理行動
(一)誠信招生承諾活動。每年招生開始前,各職業(ye) 院校麵向社會(hui) 公開承諾誠信招生、陽光招生,學校主要領導和招生工作相關(guan) 人員簽訂責任書(shu) 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從(cong) 2016年開始,按年度組織實施
(二)學籍信息核查活動。全麵落實學籍電子注冊(ce) 和管理製度,嚴(yan) 格執行《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曆電子注冊(ce) 辦法》《中等職業(ye) 學曆教育學生學籍電子注冊(ce) 辦法》,杜絕虛假學籍、重複注冊(ce) 等現象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從(cong) 2016年開始,按年度組織實施
(三)教學標準落地活動。開發具有地方特色的教學指導方案,推動學校完善學校專(zhuan) 業(ye) 人才培養(yang) 方案,組織開展教學計劃執行情況檢查,杜絕課程開設與(yu) 教學實施隨意變動等現象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級教育行政部門,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從(cong) 2016年開始,按年度組織實施
(四)實習(xi) 管理規範活動。嚴(yan) 格執行學生實習(xi) 管理相關(guan) 規定,完善學生實習(xi) 責任保險、信息通報等安全製度,杜絕學生頂崗實習(xi) 的崗位與(yu) 其所學專(zhuan) 業(ye) 麵向的崗位群不一致等現象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從(cong) 2016年開始,按年度組織實施
(五)平安校園創建活動。落實“一崗雙責”責任製,建立健全安全應急處置機製和人防、物防、技防“三防一體(ti) ”的安全防範體(ti) 係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從(cong) 2016年開始,按年度組織實施
(六)財務管理規範活動。嚴(yan) 格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,建立健全學校財務管理製度,防止和杜絕虛報虛列、違規使用資金等現象的發生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從(cong) 2016年開始,按年度組織實施
(七)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,針對重點領域和共性問題,加強對職業(ye) 院校開展專(zhuan) 項治理活動的調研、指導和檢查,督促學校落實專(zhuan) 項治理行動的各項要求,並建立長效機製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級教育行政部門
完成時限:從(cong) 2016年開始,按年度組織實施
二、管理製度標準建設行動
(一)加快學校章程建設。中職學校加快推進章程建設工作,高職院校完成章程製定工作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中職示範校2016年完成,高職院校2015年完成
(二)完善管理製度標準。理順和完善教學、學生、後勤、安全、科研和人事、財務、資產(chan) 等方麵的管理製度、標準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,2018年6月底前完成
(三)強化製度標準落實。明確落實管理製度、標準的獎懲機製,強化管理製度、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、檢查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
(四)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為(wei) 職業(ye) 院校製定章程搭建交流、谘詢和服務平台,組織開展職業(ye) 院校管理指導手冊(ce) 研製工作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級教育行政部門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,2018年6月底前完成
三、管理隊伍能力建設行動
(一)明確能力要求。結合學校實際和不同管理崗位特點,細化院校長、中層管理人員和基層管理人員等能力要求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
(二)加強培養(yang) 培訓。科學製訂各類管理人員培養(yang) 培訓方案,完成一輪管理人員全員培訓;搭建學習(xi) 平台,建立分層次、多形式的培訓體(ti) 係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
(三)強化激勵保障。拓展管理人員的發展空間和上升通道,形成有利於(yu) 優(you) 秀管理人才脫穎而出的機製;積極推進以崗位能力要求為(wei) 依據的目標考核,把考核結果與(yu) 幹部任免、培養(yang) 培訓、收入分配等結合起來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
(四)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職業(ye) 院校管理骨幹培養(yang) 培訓納入國家和省級校長能力提升、教師素質提高等培訓計劃統籌實施,組織開展管理經驗交流活動,搭建管理專(zhuan) 題網絡學習(xi) 平台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級教育行政部門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
四、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動
(一)強化管理信息化整體(ti) 設計。製訂和完善數字校園建設規劃,實現教學、學生、後勤、安全、科研等各類數據管理的信息化和數據交換的規範化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,2017年12月底前完成
(二)健全管理信息化運行機製。建立基於(yu) 信息化的管理製度,成立專(zhuan) 門機構,確定專(zhuan) 職人員,建立健全管理信息係統應用和技術支持服務體(ti) 係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,2017年12月底前完成
(三)提升管理信息化應用能力。強化管理人員信息化意識和應用能力培養(yang) ,提高運用信息化手段對各類數據進行記錄、更新、采集、分析,以及診斷和改進學校管理的能力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
(四)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,加大政策支持和經費投入力度,加快推進《職業(ye) 院校數字校園建設規範》的貫徹實施,組織開展信息化管理創新經驗交流與(yu) 現場觀摩等活動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級教育行政部門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,2017年12月底前完成
五、學校文化育人創新行動
(一)凝練學校核心文化。總結體(ti) 現現代職教思想、職業(ye) 特質、學校特色、可傳(chuan) 承發展的校訓和校風、教風、學風等核心文化,形成獨特的文化標識,並通過板報、櫥窗、走廊、校史陳列室、廣播電視和新媒體(ti) 等平台進行傳(chuan) 播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
(二)精選優(you) 秀文化進校園。弘揚中華傳(chuan) 統文化和現代工業(ye) 文明,開展勞模、技術能手、優(you) 秀畢業(ye) 生等進學校活動,促進產(chan) 業(ye) 文化和優(you) 秀企業(ye) 文化進校園、進課堂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。
(三)培養(yang) 學生自主發展能力。創新德育實現形式,充分利用重大紀念日、節日等時間節點,廣泛組織豐(feng) 富多彩的學生社團活動,促進守規、節儉(jian) 、整潔、環保等優(you) 良習(xi) 慣的養(yang) 成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
(四)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社會(hui) 各方力量,因地製宜組織開展校訓和校風、教風、學風及文化標識、優(you) 秀學生社團等遴選展示活動,持續組織“文明風采”競賽等德育活動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級教育行政部門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
六、質量保證體(ti) 係完善行動
(一)建立教育教學質量監控體(ti) 係。把學習(xi) 者職業(ye) 道德、技術技能水平和就業(ye) 質量作為(wei) 人才培養(yang) 質量評價(jia) 的重要標準,完善由學校、行業(ye) 、企業(ye) 和社會(hui) 機構等共同參與(yu) 的質量評價(jia) 、反饋與(yu) 改進機製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按年度組織實施
(二)完善職業(ye) 教育質量年度報告製度。加強職業(ye) 院校人才培養(yang) 狀態數據采集與(yu) 分析,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質量年度報告製度;建立中職學校質量年度報告製度,國家中職示範(重點)學校自2016年起、其他中職學校自2017年起,每年發布質量年度報告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職業(ye) 院校
完成時限:從(cong) 2016年開始,按年度組織實施
(三)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對本地區職業(ye) 教育質量統籌監管的力度,建立和完善質量預警機製。我廳將加強對職業(ye) 院校人才培養(yang) 狀態數據的審核,編製並發布省級職業(ye) 教育質量年度報告。
責任主體(ti) :各級教育行政部門
完成時限:從(cong) 2016年開始,按年度組織實施
七、強化保障,確保《行動計劃》順利有效實施
教育行政部門是組織實施《行動計劃》的責任主體(ti) ,職業(ye) 院校是具體(ti) 落實《行動計劃》的責任主體(ti) 。各地各職業(ye) 院校管理水平和質量將作為(wei) 我省資金、項目分配的重要參照因素。
(一)強化組織領導。各市教育行政部門、各高職院校要結合各自實際,對照《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》《職業(ye) 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參考點》,按照各自製訂的工作方案(含年度推進計劃),遵循科學工作機製,逐條逐項推進。
(二)強化宣傳(chuan) 引領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(ye) 院校要分層次、多形式地開展《行動計劃》宣傳(chuan) 解讀活動,在各自門戶網站設立“職業(ye) 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動計劃”專(zhuan) 欄,並通過多種喜聞樂(le) 見形式,使職業(ye) 院校管理政策要求入腦、入心。
(三)強化督查指導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、各職業(ye) 院校要建立督查調研、情況通報、限期報告、跟蹤問效等製度,完善行動計劃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工作機製。我廳建立《行動計劃》實施進展情況簡報、通報和重大問題限期整改報告製度,並視情況組織專(zhuan) 項督查;委托第三方依據學校管理工作實效及實施《行動計劃》取得的實績,分類遴選全省職業(ye) 院校管理100強,充分發揮其示範、引領、輻射作用,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。
附件: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
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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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重點任務 |
責任主體(ti) |
時間進度 |
保障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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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突出問題專(zhuan) 項治理行動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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誠信招生承諾活動 |
各職業(ye) 院校 |
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|
學校主要領導和招生工作相關(guan) 人員簽訂招生責任書(shu)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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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學籍信息核查活動 |
各職業(ye) 院校 |
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