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山 東(dong) 省 財 政 廳
山 東(dong) 省 教 育 廳 文件
山東(dong)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(hui) 保障 廳
魯財教【2013】50號
關(guan) 於(yu) 全部免除中等職業(ye) 教育學費的通知
各市財政局、教育局、人力資源社會(hui) 保障局,各省財政直接管理縣(市)財政局、教育局、人力資源社會(hui) 保障局:
為(wei) 加快建立現代職業(ye) 教育體(ti) 係,增強職業(ye) 教育吸引力,促進中等職業(ye) 學校培養(yang) 更多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,從(cong) 2013年秋季學期起,我省全部免除中等職業(ye) 教育學費。現將有關(guan) 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政策內(nei) 容
從(cong) 2013年秋季學期起,我省將中等職業(ye) 教育免學費範圍由公辦中等職業(ye) 學校全日製正式學籍一、二、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(nong) 村(含縣鎮)學生、城市涉農(nong) 專(zhuan) 業(ye) 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(藝術類相關(guan) 表演專(zhuan) 業(ye) 學生除外),擴大到公辦中等職業(ye) 學校所有全日製正式學籍在校生。
經政府職業(ye) 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、符合國家標準的民辦中等職業(ye) 學校,其全日製正式學籍一、二年級學生,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(zhuan) 業(ye) 公辦中等職業(ye) 學校收費標準免除學費。經批準的學費標準高於(yu) 公辦學校的部分,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。
落實中等職業(ye) 教育免學費政策的責任在市、縣,省財政對各市、各省直管縣給予免學費補助,補助標準、分擔比例與(yu) 現行辦法一致。
二、組織實施
(一)加強組織領導,完善工作機製。全麵實施中等職業(ye) 教育免學費政策,涉及人民群眾(zhong) 和學生的切身利益,各地要高度重視,加強組織領導,明確責任分工,積極穩妥推進政策實施。
(二)規範學籍管理,夯實政策基礎。各級教育、人力資源社會(hui) 保障部門要進一步規範中等職業(ye) 學校學生學籍管理,完善學生信息管理係統,加強對學校的監督,堅決(jue) 杜絕“雙重學籍”、“虛假學籍”現象,保證學籍信息的準確性,為(wei) 政策的順利進行實施夯實基礎。
(三)落實經費責任,強化資金管理。各市要合理確定行政區域內(nei) 市、縣(市、區)財政的免學費資金分擔辦法,努力加大對困難縣(市、區)的轉移支付力度,確保應分擔的資金足額落實到位。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撥付資金,保障學校正常運轉,加強資金管理,確保資金使用安全、規範和有效。
山東(dong) 省財政廳 山東(dong) 省教育廳
山東(dong)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(hui) 保障廳
2013年9月12日
信息公開選項:依申請公開
山東(dong) 省財政廳辦公室 2013年9月3日印發
山東(dong) 中原藝校嚴(yan) 格落實國家免學費、助學金等相關(guan) 政策,自2014年四月份錄取的學生實行免費招生教育,成為(wei) 全國首家全免學費藝術學校。